5月5日,
《笔仙3》官方微博宣布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
《笔仙惊魂3》告上法庭。官司于6月10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开庭。7月1日,北京市第三年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笔仙3》片方胜诉,判决《笔仙惊魂3》片方赔钱50万元之余,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此结果不仅意味着长达三年的“真假笔仙”之争以“
《笔仙》系列”获胜告终,同时作为国内影视行业首例“寄生营销”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例,“《笔仙》系列”获得了法律的支持,对于电影从业人员而言是个振奋人心的消息,鼓舞电影人在面对行业竞争中的不公平,应该积极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