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仙3》胜诉 片方回应:《笔仙惊魂》质量太差

《笔仙3》与《笔仙惊魂3》两部影片没有任何关联
1905电影网讯 影片《笔仙3》起诉《笔仙惊魂3》侵权的案件终于有了结果,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后者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决其在赔钱50万之余,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对此,《笔仙3》出品人刘叙锋称此判决结果非常公平。
在刘叙锋看来,起诉是必然的,“我们原本就想做三部制作精良的惊悚片,也投入了很多资金和精力。如果《笔仙惊魂》系列的水准很高,那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但他们那两部片子的质量都太差了,我很担心观众会误解这两部电影是我们做的。也是因为没有其他手段能证明我们的影片更好,所以就诉诸法律了。”
事件回顾:
2012年,韩国导演安兵基来内地拍摄惊悚片《笔仙》,影片定于当年7月公映,不料,有一部名为《笔仙惊魂》的电影抢先一个月上映,相似的片名让不少观众都误以为自己看的是安兵基版的《笔仙》,但直到观影后才发现这两部电影互不相干。因此,在《笔仙惊魂》获得2000多万不俗票房后,也被圈内批评“寄生营销”。
今年年初,《笔仙3》的片方就宣布将于7月份公映第三部。不过,在4月清明档,《笔仙惊魂3》再次抢先上映,并收获了3000多万票房。更被质疑的是,《笔仙惊魂》系列在没有第二部的情况下,就上映了《笔仙惊魂3》,难逃“寄生营销”的套路。
因此,5月5日,《笔仙3》官方微博宣布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笔仙惊魂3》告上法庭,官司于6月10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开庭。7月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笔仙3》片方胜诉,判决《笔仙惊魂3》片方赔钱50万元之余,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此结果也意味着长达三年的“真假笔仙”之争以“《笔仙》系列”获胜告终。
文/孟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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