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改编
1955年,小说《三里湾》在《人民文学》第一至四期连载。它是我国第一部描写1949年后农村生产合作化潮流的长篇小说。小说发表后,产生很大影响。长春电影制片厂很快决定将其改编成电影,由郭维担任导演。郭维曾执导过战争片《智取华山》和《董存瑞》,拍农村片这是第一次。1957年3月,郭维将《三里湾》改编为电影剧本,改名为《花好月圆》。电影剧本和原小说最大不同是把扩社过程中出现的新旧思想的斗争这条主线推到背景,而把三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推到前景。郭维将剧本寄给原作者赵树理审阅,赵树理肯定了郭维的剧本,说:“这是一个好剧本,虽然我只仓促地看了一遍,但给我的印象是好的:它使‘爱情’一部分戏比较完整了,小说中的主要人物都写出来了,而且性格也很鲜明。譬如糊涂涂吧!这一类人,不管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他总在打他的‘小算盘’,即使到了高级社,他还是有他的‘办法’的;再如范登高,就是翻身翻得太高了,人的经济地位大变,思想意识也就跟着起了变化,他嘴里讲的是社会主义,而暗地里却做资本主义小买卖。这些人物的特性在剧本都表现出来了。”[1][1]
当听记者说,有人认为《三里湾》描写的是农村现实生活中新旧思想斗争,而剧本仅仅是写了三对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看不到农村中主要生活面貌,赵树理笑着随手把住处摆在窗台上的一盆海棠花轻轻地端过来,放在沙发面前的玻璃茶几上,以特有的幽默方式表达了自己的鲜明态度:“海棠花总是海棠花,放在窗台上或者放在茶几上有什么不同呢?小说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剧本都写出来了,剧本也很明确地表明它是赞成什么,反对什么的,一个文学艺术作品,主要是它的人物感人,不是让它像合作社手册一样去指导办社。”[2][2]
普法宣传
《花好月圆》诞生于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1956年 “双百方针” 提出的时代背景下,作为国家层面普及婚姻自主理念、推动乡村社会观念革新的重要文艺作品,被学界归入50年代农村普法电影序列。影片以农业合作化运动为现实依托,将反抗包办婚姻、争取婚恋自主的核心诉求,与集体劳动、父辈思想转变、乡村伦理重建紧密结合,既贯彻《婚姻法》破除封建旧俗、倡导婚姻自主的立法精神,又呼应国家推动农业集体化的政策导向,以生活化叙事完成普法宣传与时代思想引导,是新中国早期文艺服务法治普及与社会建设的典型范例。[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