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背景
《青春的脚步》的剧本脱胎于编剧薛彦东的小品作业《生活的教训》。由陈怀恺将剧本带到长春电影制片厂,同年9月交给厂艺委会讨论。这样一个剧本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主题积极、题材新颖”的故事——因为从1949年到1956年,长影厂尚未拍过一部反映现实生活因道德问题造成家庭悲剧的影片。在时任电影局局长陈荒煤“这样的题材要开拓”的鼓励下,项目迅速上马。当时长影厂推行“三自一中心”(自由选材、自由组合、自负盈亏,以导演为中心)的改革措施,为这部电影的诞生提供了制度土壤。严恭原为“儿童影片创作小组”组长,因担心小组长期无戏可拍而散伙,便借调这部非儿童片“占住摄制组”。[1][1]
拍摄过程
影片1957年5月开机[1][1],在长春、沈阳取景拍摄半年多。女配角淑芳的饰演者王人美是在20世纪30年代就名满上海滩的大明星。她对舞台剧《家》中瑞珏贤淑隐忍形象的成功塑造,引起了导演们的兴趣,约她参演。主演袁玫经蓝马推荐获选,其清纯气质贴合林美兰角色。据袁玫后来回忆:“这个角色是做设计的,当时全国正在批判‘大屋顶’,批判一些人把房子建得特别宏伟但不实在。她的设计方案走的是这条路,业务上走错了,生活上也出错了。”她认为这个角色“主要好在整个人物符合要求,她刚迈入社会,容易出这样的问题,如果年龄再大点,心眼就会更多,复杂一点,就不是那个人物了,这一点是最珍贵的。”片中部分亲密镜头为当时银幕少见,“林美兰男朋友要亲她,这是我和男演员即兴表演的,导演很喜欢。还有拥抱的镜头,那时候都很少见。”此外,影片拍摄时力求前卫、时尚,“女人应该有女人样,男人应该有男人样”,所以服装几乎一镜一换。[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