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原型

《激情辩护》取材自真实事件,以山东省律师协会原名誉会长王广仁为原型,他是1980年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的第一批律师,曾打赢涉事金额上亿的行政诉讼案,自己却因高强度工作而左眼视网膜脱落失明。1995年,济南一名4岁儿童不幸患上高危性重病,因无钱治疗濒临绝境,而其身在香港的生父却不管不问。王广仁得知此事后,强烈的正义感、责任感油然而生。他一边免费代理为孩子提起诉讼,一边和同事积极募捐,为孩子筹措救命钱。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广仁的代理意见。电影《激情辩护》的素材来源便是这个感人的真实案件,认识王广仁的人看过影片都说,他正是这样“激情辩护”了38年。王广仁曾说:“做律师,先做人。”在许多人眼中,律师这个职业能挣大钱,然而,律师的社会责任与职业使命,在王广仁心中的分量永远高于经济利益。[1][1]

...详情

经典台词

  • 有人说,如果解决不好一般道德和职业道德的问题,最好别来当律师。 复制 复制成功 复制失败,请手动复制
  • 欲擒故纵,这句话反过来就应该是欲纵故擒。 复制 复制成功 复制失败,请手动复制
  • 从道理上讲是这样,可从道义上呢? 复制 复制成功 复制失败,请手动复制
  • 让法律去解决,而不是煽动社会廉价的同情。 复制 复制成功 复制失败,请手动复制
  • 你是个称职的律师,你的可怕之处就是太正确、太称职了,不会犯一点错,你抢占了一个制高点,然后设计了一个死胡同。 复制 复制成功 复制失败,请手动复制
  • 任何用理智来说明的的道理都是相对的,而在这些所有的相对道理上,有一个绝对的大道理,那就是人的生命的价值! 复制 复制成功 复制失败,请手动复制
CopyRight © 2022 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官方网站| 京ICP证10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