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慧彬被告赔偿2亿韩元案有变 原告方主动撤诉
时间:2010.07.26
来源:凤凰网娱乐

韩国艺人全慧彬
据悉A公司2009年11月以“2008年举办的本公司广告节上,全慧彬方面收取了广告代言费,却并没有履行合约,全慧彬一方更要求终止广告,导致且也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为由,起诉了全慧彬和负责广告制作的导演。
相关人士表示,首尔地方法院经过调查发现,此案实际上是广告导演在未经全慧彬本人的同意下,擅自和A公司签订了合约并且该导演也已承认。全慧彬此前曾就A公司擅自使用其视频进行宣传而起诉,并得到了部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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