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骑士 (1969)

  • 美国
  • |
  • 动作  犯罪  剧情
  • |
  • 1小时34分钟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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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片       名逍遥骑士
  • 上映时间1969年06月26日(瑞典)
  • 导       演 丹尼斯·霍珀
影片   1969年,《逍遥骑士》横空出世。这是一部充满惶惑、否定、叛逆和悲剧的存在主义式公路电影。《逍遥骑士》不仅是60年代美国垮掉运动的经典符号之一,更是开创新好莱坞黄金时代的分水岭。这部电影获得了奇迹般的成功,1969年获奥斯卡奖七项提名,同时在欧洲大受欢迎,在第22届戛纳电影节上,本片夺得了最佳处女作奖。它的奇迹还体现在票房上,本片投资40万美元,票房收入却高达2500万,难怪哥伦比亚公司要收购影片的版权,在当时,好莱坞大公司收买一部独立制片的小制作电影是不多见的。   《逍遥骑士》的成功,在当时如同一场狂风暴雨席卷了好莱坞。各大公司和制片商纷纷请来顾问研究这一现象及对策,发现这一时期48%的观众是16岁-24岁的年轻人。调查的结果竟使好莱坞几乎在一夜之间淘汰了整整一代编剧,导演及行政管理人员,而换上了新一代的年轻制作者,利用年轻人与现存社会的矛盾,把革命制造成容易脱手的完美商品。   《逍遥骑士》的成功和影响表现了电影同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对应关系和互动作用。上世纪60年代,美国青年面对越战失利和政治丑闻,对国家失去信心,很多人依靠吸食大麻来麻痹自己的神经,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垮掉派”文学、迷幻摇滚等艺术形式应运而生,本片便是这一时代的产物。影片并不直接涉及越战、黑人民权运动和大学校园的骚乱这些社会的重大话题,它侧重的是更为文化性的方面,即嬉皮士现象有及其深刻的影响。   作为一部公路电影,本片剧情围绕主人公的旅途展开,荒凉的大草原、坚硬的岩石、静谧的湖泊、宿营地的小屋,片中的风景让人感受到的西部片的气质。导演借风景寄托了对昔日美国精神的怀念。在“新好莱坞”影片的作者看来,西部荒原是人类自由精神和美国早期开拓精神的最后的前哨站,过去的自由精神和生活方式与如今反叛姿态之间有着精神上的连贯,其共同的对立面则是虚伪的道德观准则和价值观。 人物   对于影片导演兼主演丹尼斯·霍珀来说,本片亦可谓他一生中电影成就的顶点。1955年当他作为一个少年与詹姆斯·迪恩合作《无因的反抗》时,大概不会想到,他后来的电影生涯会与反叛联系在一起。本片之后,霍珀即率摄制组前往拉美地区拍摄反映前辈福勒在秘鲁拍片经历的影片《最后的电影》,但由于某些政治原因,这部影片最终并未公映,他也因此终止了自己的导演事业,而以一个演员的身份重新亮相影坛。在他30多年的电影生涯中,他演出过《蓝丝绒》、《生死时速》、《水世界》等著名影片,而作为导演,他拍摄的《本色》同样为人瞩目。   本片的另一位主演彼得·方达从小就生活在父亲亨利·方达的阴影之中。做演员以来,他并不成功,与他大名鼎鼎的姐姐简·方达不同,他几乎没演过什么像样的角色。1968年的一个夏夜,正在多伦多为一部影片做宣传的彼得·方达在给霍珀打电话闲聊时,一个念头突然闪过他的脑海。他想到一个影片题材:两个人为贩卖毒品,骑着摩托车横穿美国。霍珀很赞赏这个题材,两人一拍即合,《逍遥骑士》由此诞生。然而,本片上映后,受到好莱坞传统制片人的冷遇,不过学生、嬉皮士和艺术家们却大为赞赏,尤其是在戛纳电影节上,雷鸣般的掌声把它送上了最佳处女作的领奖台,以至于多年后,它的宣传海报还被贴在巴黎大学生区街上显著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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