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影市观察:掌握互联网思维的五手绝活

2014年的电影圈,可以说是互联网全面入侵的一年。内地电影票房每年保持30%以上的增幅已有十年之久,每年都会有各种各样的票房纪录产生,但只有这一年,电影圈的格局在改变,传统强势电影公司在丧失着话语权。博纳影业董事长于冬曾经说过,未来的电影公司都要给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打工。

如今中国电影生产的电影周边产品形式不再单一,例如“老男孩”充电宝和《后会无期》日记

 

第五手绝活:无粉丝不经济

 

    借着互联网的东风,一切企业都在忙着转型。有人说“互联网企业”这一说法很快就要消失了,因为完全脱离互联网的企业,也将逐渐被时代淘汰。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在如今这个瞬息万变的影视行业中,很多原本语义中性的词汇,都会褒贬色彩上产生微妙的摆动。例如所谓的“粉丝电影”与“粉丝经济”。

 

粉丝电影VS烂片基因

 

    很多人都说,2011年的那部《孤岛惊魂》,单凭杨幂一个电视剧偶像,就以不到500万的投资创下9000万的票房,从此“粉丝电影”这一说法开始越来越红,甚至有人将2011年称为“粉丝电影元年”,那杨幂恐怕就要堪称“粉丝电影”的“开国元勋”了。远的不说说说近的,郭敬明的三部《小时代》累计已有了近13亿的惊人票房,巧合的是主演依旧是杨幂,只不过《小时代》的核心偶像已经从演员转移到了导演身上。

 

    中国电影评论学会学术活动部主任王旭东就认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小时代》和《后会无期》都是一种“渐进的机会主义”,“郭敬明和韩寒有同样的起点,就是网络写手,然后是网络作家,有了粉丝可以跟随他,然后又出实体小说,实体小说成了畅销书,这一路发展,郭敬明、韩寒成为像明星一样的符号。他们和粉丝间不断地互动,延伸到两人各自执导电影,其实都是围绕着粉丝、用户而产生的创作行为。”

 

    那么,是不是所有高人气的明星参与的电影都可以叫做粉丝电影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首先,并不是明星粉丝多电影就一定会卖钱,“粉丝”与“电影”之间绝不是充要条件的关系。例如,同样是来自于收视率极高的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的票房将近7亿,而《我就是我》才不到700万。正如东方画面公司的总经理刘晶所言,“如果电影的票房很低,粉丝所占的票房比重会很大;如果是个票房很高的电影,粉丝所占的票房只是沧海一粟。”

 

    但不管票房如何,人们在提及“粉丝电影”一词时,往往都会直接联想到“烂片”——就像很多人说起“粉丝”,就会下意识地在前面加一个“脑残”一样,认为粉丝电影天生就有一种烂片基因,而粉丝则是一群过于感性化的盲目消费者,甚至还有论调认为,越来越多的烂片赚大钱,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这些粉丝们在扰乱电影市场。

 

粉丝经济VS互联网的东风

 

    同样在2011年前后,小米手机的横空出世,不但捧红了雷军的科技神话,也捧红了“粉丝经济”这一热词。客户关系管理学家叶开就曾在其出版的《粉丝经济》一书中提到:对于大部分传统企业,小米的神话既看不懂,又跟不上,究其原因是不了解粉丝经济、品牌社群,更无从下手。而传统企业转型互联网的突破口,正是粉丝经济。根据百度百科给出的解释,“粉丝经济”的概念,最早产生于一个互联网环境——六间房秀场。草根歌手在实时演艺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忠实粉丝,粉丝通常会通过购买鲜花等虚拟礼物来表达对主播的喜爱,这一概念的产生为音乐、影视等娱乐行业指明了客户所在,区分客户和用户,并差异化地对这两个群体提供服务。

 

    事实上,“粉丝经济”在流行音乐领域的体现最为典型,在唱片市场还很火热的时候,歌手们的直接收入来源就是他们的粉丝。很多负责电影制发及营销的业内大佬,也已经开始纷纷对“粉丝电影”这一概念加以正名。合一影业总裁刘开珞就认为,并不能简单地因为一部电影中的某个明星粉丝众多,就将这部电影称之为“粉丝电影”,“以这个角度来说,电影从来都是‘粉丝经济’,不然我们不会有明星制,不会有大导演。”早年间梅兰芳先生的演出高朋满座,其实靠的也就是粉丝经济,只不过那会儿的粉丝都唤作票友而已。其实粉丝效应古已有之,西晋时期左思的《三都赋》被争相抄颂,进而造成“洛阳纸贵”,说的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2014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规模目前已经达到了6.32亿,人均周上网时长达25.9小时,也就是说有超过6亿的网民平均每天都会花三个多小时在上网。而在2013年,中国全年的观影人数也才刚刚达到6.13亿。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尹鸿就认为:“这个巨大的用户资源如果能够被转移到电影消费中来,所产生的效果当然是难以估量的。”

 

    乐视影业CEO张昭常常会提起“网生代”这一概念,他认为在这个时代中,观众已经成为了“用户”,“所谓用户,就是互动的、有数据的观众,要用互动的方式问他们,想在哪儿看,怎么看。高级一点就是会员,即需要对其提供特殊服务的用户。也就是说,会员提出个性化要求,需要被随时满足。”可见,粉丝虽然不是互联网时代才出现的,但却在互联网时代被赋予了特殊的特征与力量。

 

吐槽粉丝已过时 产业呼唤新生态

 

    不可否认的是,电影产业的日益互联网化,为粉丝经济提供了大量的红利。例如,郭敬明的微博上有三千多万的粉丝,在《小时代》的宣传期内,他充分地利用了这个阵地,所有的物料投放都会在微博上产生巨大的反响,同时他还利用了互联网的深入互动性,根据粉丝的留言情况来调整下一个预告片或剧照的内容及发布方式,而粉丝与粉丝之间又可以借由新媒体社交平台形成“互为推销”的效果,这无疑是一种较之传统的发通稿、投硬广更为便捷有效的营销模式。

 

    此外,互联网时代的粉丝经济还使得电影产业在很多环节发生了形态上的变化,碎片化、矩阵化是其显著特征。例如以往的中国电影能够生产的电影周边产品形式单一,销售渠道也非常狭窄,销量自然也不高,而如今《老男孩之猛龙过江》可以定制一款充电宝在网上热卖,《后会无期》也可以单独从影片拍摄日记的角度出一本书并且照样畅销,撇开文本的艺术价值不谈,产业模式并不是见仁见智的评论对象,而是实实在在的经济表现。

 

    诚然,唯票房论并不是一个健康的市场导向,无底线地谄媚粉丝,确实可能会导致电影的整体质量不保,正如娄烨所说的那样,中国电影市场目前的辉煌,完全是由于电影人们在追赶观众的潮流,而不是引领观众的潮流。然而,娱乐圈其实从来就是“无粉丝不经济”,“粉丝电影”的出现至少从某种侧面印证了当下中国观众的消费实力,“粉丝经济”则恰恰要求我们充分利用这一实力。电影产业不该故作高冷地敌视粉丝的力量,而是要从内容上着手,为粉丝提供更有质感的产品,如此,才是中国电影市场真正的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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